本招标项目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@ ,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
1.项目概况
1.1招标项目◣名称:车辆租赁服务项目;
1.2项目地点: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150号恒裕≡大厦C座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;
1.3招标类型:企业〇服务类;
1.4项目概▲况和工作内容:
1.4.1项目概况
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(招标人)拟采用▂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车辆租赁服务单位补充满足生产科研等用车需求。
1.4.2工作内容:
租用车辆保障生产经营々出行。
1.5服务周期:
暂定1年(由招标人根据年度服务履约情况,经履职考评满意的续ξ 签合同)。
2.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
2.1投标人必须具♀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◆业单位法人证书;
2.2车辆和驾驶员资格要求:
2.2.1投︼标人须承诺: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且行驶总里程不超过∮25万公里;
2.2.2投标人须承诺:驾驶员的驾龄不低于5年且无不良行为◢记录;
2.3投标人须承诺: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╱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;
2.4投标人须承诺:投标人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∏。
2.5投标人须承诺: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↘法(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执照、50万元及以上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。)记录;
2.6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不少于5人的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;
2.7本招标项↑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:资格后审。
2.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.评标办法
本招标∞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:综合评分☆法。
4.招标文件获取
投标人应于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7日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※东大路150号恒裕大〓厦C座1810室(地址)现场获取⌒招标文件,招标文件免费提供。
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应提交营业执㊣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(盖章,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)原件现场递交(邮寄)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ξ区东大路150号恒ζ裕大厦C座1810室(地址)或将扫描件发送至fjsdy@qq.com邮箱。未及时提交以上材☉料的单位,投标文Ψ件不予接收。
5.投标文件的递交
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:2023年7月27日9时30分,提▓交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C座1810室(地址)。
联系方式:洪工,15859045367(姓名/手机号码)。
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「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※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招标人: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(盖章)
地 址: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C座1810室
联系人:洪工
联系方式:15859045367
监管部门: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
监督电话:0591-87661633
日期:2023年7月7日